停运损失鉴定评估----网约车停运损失由谁承担
委托方:潘女士
受托方:南京宁鉴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对象:传祺牌GAC7151B2D5(预约出租客运)
评估目的:咨询
评估原因:潘女士在2018年06月购买了一台传祺汽车,办理了网约车手续后将该车作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使用,分别在滴滴与美团两大平台进行运营。在2019年02月15日,潘女士与家人驾驶该车准备回南京工作。在经过武汉时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后车追尾,车辆尾部损坏严重。经武汉交警认定,对方车辆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潘女士没有责任。后潘女士将车辆放至4S店维修。在同年的3月14日车辆才修复完成。对于车辆的维修费用,对方车主的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了定损,但因为在维修过程中该车一直没有营运,对潘女士的收入造成原因。对此对方拒绝承担任何费用。因对方拒绝协调,后潘女士在事故发生地对对方车主及保险公司进行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在提供诉讼材料后,主审法官要求潘女士提供运营损失评估报告。后潘女士委托我司对车辆停运损失进行鉴定评估。

评估过程:根据委托方提供资料显示,该车于20190215日至20190314日之间,因为交通事故原因,导致该车一直在修理厂维修,未能正常运营。根据委托方提供个人日运营记录,对该车在维修期间运营损失进行评估。

证据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