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贬值损失是指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受损,经修复后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车辆的使用寿命、安全性能、操控性能等也很难恢复到以前状态,实际价值必然降低而形成的损失,即因事故导致车辆价值降低而形成的损失。
二、【机动车贬值损失的评估依据 】
随着大家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索赔车辆贬值损失已经发生在我们的周围,而且这种要求也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目前还没有关于车辆贬值损失的相关标准和法规可以参考,只能通过正规的的二手车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法院也只能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作为判决的依据。
车辆贬值损失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直接财产损失,无过错方的索赔要求应得到支持。车辆被撞后估价比事故前要低是客观事实,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护,法院的判决体现了法律对公民可得利益的保护,今后应在有关法律条文中对车辆相撞中“贬值损失”赔偿问题进行明确规定,这本身符合法律的公平精神,也可以约束驾驶行为,体现社会公平。
根据《民法通则》117条规定:“损害国家、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或者折价。”也就是将损害恢复到物件原有的功能、价值等,无法恢复的则应对相关损失依法给予折价赔偿、补偿等。
民事侵权赔偿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尽管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中没有“车辆贬值损失”这一赔偿项目,但这并不意味着出现车辆贬值损失就不应该赔偿,只要车辆贬值损失属于受害人遭受的损失,侵害人就应该赔偿。
三、【说明】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责方可向对方索赔车辆贬值损失。济宁信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是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授权的车辆技术状况司法鉴定单位。提出申请后,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济宁信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做司法鉴定。
我鉴定评估机构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委托鉴定评估车辆进行实地查勘、技术鉴定和市场调查,依法评估车辆并出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评估报告书,为您提供维权依据。
四、【准备材料 】
1、车主证件 2、行驶证 3、购车发票 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5、维修结算单 6、事故现场照片 7、委托书(请到资料下载栏下载)等。
五、【特别说明 】
确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之前应首先确定该车辆事故前的价值。因为车辆的贬值损失是相对与该车辆事故前的评估价值而言的。车辆事故前的评估价值比较好确定。先确定好事故前车辆的价值后,根据每辆事故车的碰撞部位及程度,结合市场对于此种事故车辆的交易价格及综合有经验的评估师的从业经验,确定出事故之后的车辆价值。
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是由事故责任方赔偿。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尽管车子碰撞后造成价值贬损这是客观事实,可目前保险公司不会为这部分费用买单。今后,随着车主维权意识提高,当索赔“车辆贬值损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不排除保险行业增设新的险种来填补空白。现阶段索赔贬值损失的赔偿几乎都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的。(南京二手车/南京汽车/南京车辆/南京机动车/南京旧机动车/车辆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