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万的理赔款,修理厂实际维修费费用不足2成----机动车维修质量鉴定
委托方: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受托方:南京宁鉴机动车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对象:玛莎拉蒂
评估目的:司法裁决
评估原因:2018年12月30日无锡市的邓先生驾驶着老板的玛莎拉蒂车辆,因为驾驶不慎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严重。后车辆拖车至修理厂,进行正常定损维修。理赔金额合计14万,车主全额支付。后在车辆使用过程发现车辆问题百出。后询问修理厂车辆维修项目。修理厂提供了保险公司的定损清单。后车主发现车辆的定损换件项目如:大灯,尾灯,保险杠等配件金额远远不足已购买原厂配件。车主多次与修理厂沟通要求其提供具体维修项目与配件使用的品牌问题。修理厂一直不给明确答复,而且一直称该车维修的没有问题。后车主见协商无果,起诉至人民法院,提供法律途径维权。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问题我司对车辆实际维修金额、定损清单确认更换项目是否更换、车辆大灯与尾灯是否为原厂件及车身漆面质量进行鉴定评估。
评估过程:我司按照司法鉴定的必要程序对车辆进行现场勘查,并对车辆进行拆检勘察。委托方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与双方当事人均参加现场勘察。对定损清单项目进行一一查勘,对漆面质量进行分析。后综合评估。

现场勘察照片: